105-11-03 第三屆理監事選舉公告函

台北城中光耀衛星扶輪社

2016年11月03日       函

受文者:本社全體社友

主 旨:敬請社友務必出席本年度社員大會(理事選舉),依章程選舉下年度理、  監事職員。

說明:

  1. 本辦法以規定第三屆理監事選舉相關事項為目的。
  2. 選舉委員會成員,由城中社光耀衛星社輔導主委吳森川P.P.David與光耀衛星社第三屆主席當選人李睿騰 Rainer 共同召集。選舉委員會成員包括:連人玉 Adam、趙嘉之 Amber、歐安祥 Audi、林紫綺 Blanche、吳佳陵 Charlene、李 協和 Dylan、徐福培 James、何思瑩 Maggie、張蓓馨 Sammi、林郁璇 Tyra。
  3. 第三屆理監事選舉擬於2016年12月4日晚間六點三十分假中華民國聲樂家協 會(台北市松江路 95-1 號 3 樓)進行政見發表及投票,本次投票採不記名方式投 票。
  4. 理監事選舉資格為2016年12月4日(含)以前加入台北城中光耀衛星扶輪社 之社員(包含填寫入社申請表以及繳交 2016-2017 年度下半年度常年社費 7500 元)。
  5. 為鼓勵社員參選,全體社員皆具有被選舉資格,無須進行書面提名程序。請長 假之社友於請假期間不具有被選舉權,但若出席理監事選舉則具有選舉權,本 次選舉採現場投票,不採行通訊投票或其他投票方法。
  6. 本次選舉應選理事9名,監事2名,獲得有效選票數前9名之候選人為理事當 選人,第 10 名、第 11 名為監事暨後補理事。
  7. 第三屆理監事任期自國際扶輪 2017-18 年度 (2017/07/01) 起至國際扶輪 2017-18 年度結束(2018/06/30)為止。
  8. 本次選舉結果,應以文字記載並由選舉委員會成員簽名後留存。
  9. 第三屆理事當選人應於理監事選舉後一個月內,召開第一次理事會議,凡有意 參選第四屆主席及各項職務者,應於第一次理事會議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發表選舉政見,由出席理事共同選出各項職務。
  10. 本辦法經選舉委員會決議後公告實行,若有異議,請於公告後一週內提出。

敬請全體社友務必出席參加!

 

 主席 趙嘉之 P. Amber
祕書 吳佳陵 S. Charlene謹啟